一、人事代理業務的優勢及意義
二、人事代理服務項目
三、人事代理對象
四、人事代理的主要內容
五、人事代理的形式
一、人事代理業務的優勢及意義
1、企業可以從煩雜的人事管理業務中解脫出來。全身心的投入到企業經營和市場開發中去。
2、企業與代理公司簽訂人事委托代理協議,從而避免企業因勞動政策不熟悉而產生的勞動爭議與勞動糾紛。
3、有極強工作能力和豐富工作經驗的專業工作人員提供專業服務,使企業能更好的進入良性運作當中去。
4、與政府職能部門良好的溝通與協調,為勞動者、企業、政府機關架起溝通橋梁。
5、推行人事代理制可以克服"小而全"、"大而全"重復建設造成人力資源浪費的弊端。提高人事管理工作的法治化,社會化和專業化程度
6、人事代理制度也促進了人才使用權與所有權的分離,使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割斷了以人事檔案為核心對單位的依附管理,暢通了企事業單位人員能進能出的 渠道。在這種用人機制下員工增加了工作的危機感和責任感,促進他們刻苦學習、努力工作,為單位創造更大的效益
二、人事代理服務項目
充分分析人力資源的現狀,制定人力資源開發戰略,是現代企業獲得快速發展的重要途徑,我公司將順應企業管理模式與經營理念,配合企業的管理制度,提供各項人事代理服務,將企業人力資源部門中可操作性的部分進行規范化管理,同時完善人力資源的綜合。
A 檔案及人事關系代辦
● 代轉人事檔案及人事關系
● 根據國家政策,對符合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條件的申請人員進行職稱評定
● 辦理大、中專畢業生的接受錄用手續;辦理就業證件
● 負責辦理大、中專畢業生工作滿一年后的轉正定級
●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提供各種所需證明
● 為出國出境的工作人員辦理政審及公正證明
● 勞動年檢及工資聯審
● 向企業通報國家、南寧市有關勞動人事制度的政策規定,接受有關勞動人事方面的咨詢并根據企業要求提供其他服務
B 代繳社會保險
● 根據南寧市社保局規定代繳社會保險
● 辦理醫藥費用報銷、工傷申請、生育等一切與保險有關手續
● 養老保險關系轉出及轉入
● 代繳住房儲蓄金、領取住房儲蓄金
● 代繳住房公積金及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
● 代繳補充醫療保險辦理報銷等與其相關的一切手續
● 代辦失業金領取或停止領取手續
● 代繳人身意外險;代辦養老金領取手續
● 負責辦理邊境城市及特區所需的邊境證。
三、人事代理對象
(一)國有、集體企事業單位,混合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民辦科研機構,社會公益事業組織以及其他無主管部門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大中專畢業生;
(二)律師、會計、審計、公證等社會中介機構,各社會團體、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三)自主創業和暫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大中專畢業生;
(四)自費出國(境)留學人員;
(五)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
(六)辭職和被辭退及自動離職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七)與用人單位中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以及企事業單位人事改革中的分流人員。
四、人事代理的主要內容
(一)負責單位和個人人事檔案保管;
(二)代繳(辦)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醫保報銷等手續;
(三)代辦檔案工資定級、晉級、調整和工齡計算核定等手續;
(四)代辦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初定、申報評審、考試報名等手續;
(五)出具出國(境)、考研等各類所需的材料證明;
(六)代辦聘用合同簽證;
(七)為人事代理單位辦理各類人才引進、推薦和招聘業務;
(八)為人事代理單位提供人事政策咨詢,受理人事管理、考核、培訓和人才素質測評等業務;
(九)協辦《外來人才居住證》;
(十)按照《黨章》有關規定,接轉黨團員組織關系;
(十一)為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政策咨詢,為暫未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管理人事檔案;
(十二)流動人員人事關系接轉;
(十三)協調流動爭議;
(十四)承辦單位和個人委托的其他人事代理業務。
五、人事代理的形式
各類企事業單位可以實行單位代理,也可以實行個人代理;實行單位代理的,可以全員代理,也可以對部分人員進行代理。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均應實行人事代理。實行聘用制的事業單位實行全員人事代理。